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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8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特制订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严格按照清单开展抽查

各执法单位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局公路处负责依法开展对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市场领域的检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依法开展对公路工程、水路运输、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货运(场)站、客运集散地、出租客运和城市客运等领域的检查;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依法开展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领域的检查全面运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检查能力,对被抽查对象实施抽查事项全覆盖检查,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

二、规范运用平台开展工作

各执法单位务必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制定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依托平台按年度抽查计划制定相关抽查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抽查检查。要对执法人员做好平台日常培训,使执法人员能够对平台的进行熟练操作。

三、落实抽查方式及流程

按照市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公路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要根据各自职责严格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进行抽查,合法合理地整合部门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每次抽查均要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取执法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确保实现工作平台之外无抽查随机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依法及时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开,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据部门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形成监管闭环,确保抽查结果无例外

四、合理及时调整抽查计划

公路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如后期确需调整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将调整后的计划报市局政策法规处,并说明调整理由,再报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备案,在批复同意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后方可开展抽查。

各单位请于每18日前将月报表(附件2)报送至局政策法规处邮箱。

附件:1.邯郸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月报表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2024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