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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3

  经省大气办会商研判,12月23日至31日,我省中南部区域将出现一次长时间、大范围的重污染过程,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在邯郸市主城区和峰峰矿区、永年区、肥乡区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期间公交车免费乘坐,根据邯郸市交通道路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3年12月23日10时至12月31日,每日7时至20时,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临时号牌,不含外地车牌)。

  二、限行范围

  (一)市主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行区域: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限行;东环路(人民路至邯临路,含本路)以东,人民路(东环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临路(东环路至京港澳高速桥,不含本路)以南,联纺路(京港澳高速桥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联纺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联纺路至邯临路,不含本路)以西区域范围内限行。(二)峰峰矿区、永年区、肥乡区城区限行区域,由峰峰矿区、永年区、肥乡区政府自行确定。

  三、限行措施

  限行期间,军队、警务、消防、急救、应急抢险(抢修)、生态环境执法(监测)、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园林、环卫作业车辆,市政设施维护用车,公交车、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通勤班车、校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行政执法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残疾人驾驶)、民生保障(瓜果蔬菜、米面粮油、农副产品、汽、柴油、天然气运输车辆,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淤泥外排车辆;其他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的物品运输车辆,经市大气办审批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不予限行)等车辆除外。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喷涂车辆标识的,应当在车辆前后明显位置喷涂统一标识,并由相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持有效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市交通运输局和峰峰矿区、永年区、肥乡区要认真做好限行期间公交免费乘坐工作。